今日,外匯管理再次向外界通報一批外匯違規(guī)案例。其中涉及到招商銀行、匯豐銀行、恒豐銀行等8家銀行,案例類型包括違規(guī)辦理轉口貿易、內保外貸等。另外,外匯局還對多名個人分拆逃匯、私自買賣外匯等行為進行處罰,封堵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渠道。
金融機構違規(guī)辦理轉口貿易一直是外匯局打擊的重點領域。此次,恒豐銀行溫州分行、交通銀行廈門觀音山支行和天津銀行上海分行因未按規(guī)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遭到重罰。
2016年1月,恒豐銀行溫州分行未按規(guī)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,憑企業(yè)虛假提單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(yè)務。被處以罰款146.4萬元;2016年2月至7月,交通銀行廈門觀音山支行未按規(guī)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,憑企業(yè)虛假提單辦理轉口貿易售匯業(yè)務。
另外,匯豐銀行北京分行、招商銀行廈門嘉禾支行、民生銀行西安分行和企業(yè)銀行(中國)天津西青支行違規(guī)辦理內保外貸被處以重罰。
其中的典型為: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,匯豐銀行北京分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,未按規(guī)定對貸款資金用途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。被外匯局處以罰沒款842.22萬元人民幣。另外,招商銀行廈門嘉禾支行于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間,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,未按規(guī)定對債務人主體資格、貸款資金用途、預計還款資金來源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。上述行為違反《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(guī)定》,被罰沒款433.19萬元人民幣。
值得注意的是,建設銀行連江支行因違規(guī)辦理個人分拆售付匯業(yè)務遭到處罰60萬元。
此外,多人為實現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,通過非法買賣外匯以及分拆逃匯被外匯局處罰并通報。其中典型案例: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,河南籍郭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,將10492.92萬元人民幣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賬戶,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其境外賬戶,被罰款835萬元。
四川籍王某分拆逃匯案。2016年1月至4月,王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,利用46名境內個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,將個人資產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,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784.76萬港元。
江蘇籍邱某分拆逃匯案。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,邱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,利用69名境內個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,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,非法轉移資金合計折349.49萬美元。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七條,構成逃匯行為。根據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九條,處以罰款160萬元人民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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